茂南区中央资金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入库项目验收复核情况和拟奖补情况公示(第一批)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45 号)、《茂南区科工商务局 茂南区财政局 茂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资金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茂南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茂南区科工商务局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经企业提交验收材料、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局党组会审议、市级验收复核通过、征求部门意见和查重等程序,现将茂南区中央资金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拟奖补项目(第一批)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5月1日至5月11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向茂南区科工商务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茂南区中央资金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拟奖补项目(第一批)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