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南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项目退库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45 号)、《茂南区科工商务局 茂南区财政局 茂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资金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茂南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茂名市国联惠民食品有限公司主动申请,我局经党组研究同意茂名市国联惠民食品有限公司县城商贸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退出茂南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项目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8月18日至8月25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向茂南区科工商务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特此公示。 茂名市茂南区科工商务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