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高山 张孔南)
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1茂南集用(1996)字第120602232号张孔南宅基地使用权茂名市茂南区高山镇章福村委会章福村 公告单位:茂名市自然资源局茂南分局高山自然资源所 2026年3月17日
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茂南集用(1996)字第120602232号
张孔南
宅基地使用权
茂名市茂南区高山镇章福村委会章福村
公告单位:茂名市自然资源局茂南分局高山自然资源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