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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鳌头)杨庚


 

遗失声明

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白鹤坡村文林村民杨庚不慎遗失《集体土地使建设使用证》一份,证号为:茂(区)集建(1994年)字第101105786号,面积153平方米,发证机关:茂名市国土资源局茂南分局,发证日期:1994年9月20日。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杨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