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邓良泉)新坡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邓良泉 因保管不善,将 茂(区)集建(98)字第13015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邓良泉2021 年1月 15 日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邓良泉 因保管不善,将 茂(区)集建(98)字第13015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良泉
2021 年1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