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   本网 发布时间:   2023-01-19 15:31:1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南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茂南府办函〔202268号)文件要求,结合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数据统计为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茂名市茂南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茂名市人民南路西4号大院三楼办公室;邮编:525000;电话:0668-33368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信息81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办事指南1条、组织机构信息3条、部门文件9条、工作动态信息42条、行政执法类3条、财政预决算类9条、其他栏目6条、重点领域信息17条。

(二)依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均已按时录入答复,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发生被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把“三严”工作措施贯彻到政务公开的工作中,一是严明责任主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部门监督;二是严把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坚持领导审核把关,严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严厉审查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强化保密意识,严禁将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其他按照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把握“公开”和“保密”的尺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坚持把部门网站建设作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把政务公开作为提升网站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同研究、同谋划和同推进;坚持开门办网站,把部门网站作为宣传政策的重要窗口,作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作为与公众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作为展示内部形象的又一载体,定时定期维护网站,完善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内容,开展交流互动,完善平台主体功能,提升网站整体质量,筑牢政务公开平台基础。二是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标对表,着力加强政务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配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相关事项录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事项目录实施清单要素,明确办理规定时限,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流程;及时公布权责清单以及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政务公开更透明、更亲民。同时,聚焦政务服务提质增效,重点在规范办理条件、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联通业务平台、共享政务数据、核验网上数据以及合理配置办理人员等方面探索创新,努力打造精简、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模式。同时,依托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聚焦事项全国标准统一化,稳步推进“一网通办”、“好差评”平台建设及信息录入工作强化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进程。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我局将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所需材料由6项简化为4项,并通过网络上传,实现审批事项办理“零次跑”,代理记账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有效激活。据统计,我局今年共为13家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办理有关证件,“最多跑一次”事项、一窗受理率、网办深度4级占比率、网上可办率、群众反映满意率均达100%

(五)监督保障

规范“部门拟稿+分管把关+主官审核”责任主线,依照《保密法》、《档案法》和《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把握、审慎协调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保密审核制度,由专人具体负责网站日常信息审核发布,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严格保密审查制度,根据“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慎重对待。对拟公开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研判,在确保公开信息非涉密的基础上,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告知,要求答复内容依法依规,回应到位,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努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足: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仍需进一步优化。为把政务公开推向深入、推向持久,我局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主要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打造便民利民政务平台

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和关键环节,深刻理解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协调联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加大公开力度,纵深推进政务公开进程

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民众监督,让权力充分在阳光下运行,打造“服务型政府、阳光型政府”。聚焦群众关注、社会关心的重点领域,紧跟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紧扣政务公开任务主线,紧盯政务公开时间节点,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三)层层压实责任,稳步推动政务工作开展

牢固树立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抓铁留痕的务实作风,以真抓实干落实目标任务,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杜绝推诿扯皮、懒散松懈的现象,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出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茂名市茂南区财政局   

20231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