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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茂名市茂南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5-13 16:41:33

政策原文: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茂南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提高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实施效率,降低抢险救灾损失程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茂南区应急抢险救灾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茂南区发展改革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茂名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茂南区实际,牵头起草了《茂名市茂南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共二十五条,分别对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的认定范围、认定程序、简化手续、承包单位、项目验收、工程费用、项目监管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

  (一)认定范围

  《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明确了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的定义,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引发,正在产生或即将产生严重危害,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的工程,或者因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必须在短期内完成的工程,包括建设工程和其他处置措施。具体包括:

  1.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绿化、防火等的抢险整治工程;

  2.水利、排水、供水等公共水利设施的抢险加固以及应对紧急防洪潮、防风、防冻、抗旱、排涝、疏浚、水或土壤污染事故等的抢险整治工程;

  3.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抢险治理工程;

  4.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环卫、交通、通信、供电、供气、人防等公共设施的应急抢险工程;

  5.危险化学品等引起的火灾、爆炸、泄露、中毒等的抢险救灾工程;

  6.公共卫生领域应急抢险救灾工程;

  7.其他因突发事件引发或者为应对突发事件必须采取措施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

  《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四类工程不得确定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这四类工程包括:1.属于日常维护修复或为预防日常性、长远性自然灾害而建设或者修复的工程范畴;2.可以纳入计划或者实施年度管理的;3.在可以预见的严重危害发生前能够完成招投标的;4.突发事件的威胁或者危害已经得到控制或者消除的。

  (二)认定程序

  《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明确应急抢险工程按照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由区政府授权现场指挥部决策确定。未制定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1.项目估算财政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由项目主管部门集体审议后确定。2.项目估算财政投资金额在100万元-400万元(含)以下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提请应急抢险救灾工程联席会议审议,报分管财政部门的副区长、区长签署意见确定。3.项目估算财政投资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提请应急抢险救灾工程联席会议审议后,报请区政府确定。险情紧急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将发生严重危害时,项目主管部门可先行采取应对措施组织紧急抢险避险,72小时内按上述程序进行补报。

  (三)简化手续

  《管理办法(试行)》第八,九条规定对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立项、概算等手续可以简化或补办,同时依照本办法确定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依法需要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的,各审批部门应提高办理效率。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符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四)承包单位

  《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项目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储备库包括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施工等队伍。第十一条规定,现场指挥部或者项目主管部门采取轮候、摇珠或择优方式从储备库中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队伍。第十二条规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框架合同。

  (五)项目验收

  《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及时组织验收。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主持,验收结论作为审查或者财政投资评审依据。

  (六)工程费用

  《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同时也规定征地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等支付比例。工程完工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工程结算管理流程进行结算。

  (七)项目监管

  《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监管。第二十一条规定,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的资金监管和审计监督。

  三、预期效果和影响

  《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出台将明确茂南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的纳入范围、界定标准、认定程序以及实施过程,为各有关部门提供具体化、可实施的依据,提高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实施效率,降低抢险救灾损失程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茂南区应急抢险救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