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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茂名市茂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   本网 发布单位:  茂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4-05-14 16:59:04


政策原文: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茂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近日,茂南区人民政府出台了《茂名市茂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5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一、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十一个章节共60条。主要包括总则、项目建议书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预算管理、工程变更管理、结算管理、决算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管理与监督及附则。

  二、适用范围

  茂南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区人民政府使用 400 万元(含)以上下列资金,以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在本区行政管辖范围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包括区级财政统筹项目的建设投资资金;

  (二)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四)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建设资金。

  限额以下项目、政务信息化项目、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楼堂馆所项目等另有规定的,各从其规定。

  三、主要特点

  一是依法依规。《管理办法》以《政府投资条例》《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茂名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起草依据,严格落实决策、实施、监督及问责等管理要求。二是从严从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政府项目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执行,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项目应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不得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项目实施期间,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工程变更的,应充分考虑工程设计变更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成本控制,并严格遵守“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明确违反《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廉洁、高效运行。三是突出资金管理。《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应对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