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区级特色险种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做好“2026-2027年区级特色险种”的采购流程,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专业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区级特色险种项目 二、报名条件 申请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主体资质 1.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提供名录登记截图)。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名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及总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名截止日当天采购方查询结果为准,如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机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评分规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结果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下浮率由高到低排序;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三、招标代理服务要求 (一)服务周期 从签订项目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工作全部完成、档案移交完毕止。 (二)服务内容 本次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全过程代理服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协助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采购文件,负责文件的发售、解释工作; 2.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 3.协助采购人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经采购人确认后执行; 4.依法从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5.接受采购人及财政部门监督,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全程记录; 6.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财政部门备案,发送中标通知书; 7.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采购人处理投诉事宜; 8.负责采购活动全流程文件的整理、报送备案及存档,项目完成后移交全部档案至采购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代理事项。 四、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9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五、报名方式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线上报名。 2.报名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三路319号大院309室 六、报名材料要求 申请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日期): 1.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登记备案截图;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的,补充提供商事登记信息查询截图; 3.本公告“报名条件”要求的财务、税收、社保证明材料,信誉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评分规则对应证明材料:报价函、服务方案、人员资质证明、业绩委托协议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明确承诺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取消报名或中选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我局任何采购活动)。 七、报名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668-3910516 八、遴选时间及方式 1.遴选时间:待定 2.遴选方式:由采购人组建3人以上单数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评审。 九、其他事项 1.遴选结果经我局党总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茂南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2.中选机构需在中选公告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我局将直接确定第二中选候选人为代理机构,无需重新遴选。 3.无论报名机构是否中选,本次遴选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 茂名市茂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