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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茂南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原文: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南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茂南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由茂南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编制。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2019年,我区被定为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我区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茂南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我区于2020年建立并运行了茂南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有序高效运行,有必要地制定《茂南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对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进行规范。

  二、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

  制定《办法》的依据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文件。

  三、论证与评估

  (一)相关情况论述

  1、必要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6号)和《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完善交易规则和相关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是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效保障。

  2、可行性。《办法》内容根据各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备较高的可行性。

  3、合法性。《办法》内容符合本地实际,并公开征求社会群众及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办法》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未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二)预期效果和影响

  《办法》发布后能有效地规范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统一交易市场,保证流转交易活动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四、文件的制定程序

  《办法》的制定是根据中央、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按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茂南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

  五、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意见

  经审查,区农业农村局草拟的《办法》制定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行使正当,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可以提交局务会议审议。

  六、《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个章节,33条规定:

  1、第一章“总则”,共6条。主要内容为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

  2、第二章“工作机构和职责”,共3条。主要内容为各级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3、第三章“交易要求和方式”,共5条。主要内容为交易要求和方式。

  4、第四章“交易程序”,分为二节,共13条。主要内容为集体资产和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程序及需提交的交易立项申请资料等。

  5、第五章为“违规责任”,共4条。主要内容为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职责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情形和责任。

  6、第六章“附则”,共2条。主要内容为本办法的解释权、施行时间和有效期限。